个人独资企业不是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合伙企业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金额是没有具体规定的,是根据所经营行业的要求来确定其出资额的。投资人申请设立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有:1、投资人是中国公民;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与其生产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注销个人独资企业首先应当进行清算,将职工工资以及债务进行清偿。若是不足以清偿的,不能够申请破产。因为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之后申请注销登记。
到工商局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
个人独资企业的规定是应当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应税率如下:1、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2、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3、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4、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5、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
按照《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除外。个人独资企业,不管是认缴出资的比例还是实缴出资的比例,股东可以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也可以完全不按该比例分红,而按自行约定的比例来分配。
个人独资企业的规定是应当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应税率如下:1、全年收入所得额不超过15000,税率5%。2、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5000-30000的部分,税率10%。3、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30000-60000的部分,税率20%。4、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60000-100000的部分,税率30%。5、全年收入所得额超过100000的部分,税率35%。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以下方式缴税:1、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无需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2、征收方法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3、按照法律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据个人所得税确定的税率表中对应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