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中由一方并不是自愿去结婚,而是受胁迫,后来共同生活的时候也受到了对方不公平的对待,于是受胁迫的一方就想要去撤销婚姻,不肯承认这段婚姻的合法性,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的主体可以是谁?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受胁迫而请求可撤销婚姻的

据小编所知;“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作出决定的情况。这里我们要说的就是关于婚姻受胁迫的相关问题,下面就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婚姻受胁迫的

法律上面会保障国家公民合法权益,除了保障公民的权利之外还会保障公民的婚姻,但是我们明白婚姻也是需要符合双方的共同意愿,可是很多的婚姻有时候是会存在胁迫,但是这方面的婚姻是可以进行撤销,以下就是华律网小编进行这方面的内容的介绍。

受胁迫方请求撤销婚姻,一般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此一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时效相关规定,旨在督促其及时行权,未按时行使撤销权则婚姻关系有效存续。

受胁迫的婚姻可以申请撤销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一起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