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内地居民: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二、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本人身份证;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香港居民应出具: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原件及复印件);2香港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声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等资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结婚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再婚的需要离婚证)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