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思自治原则,即协议优先。2、最密切联系原则,仍然以意思自治优先,并且意思自治可以突破最密切联系原则。3、两类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1)涉外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等;(2)涉外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等。
我国涉外一般侵权的法律适用主要有以下三大原则:一、侵权行为地法原则、当事人共同属人法原则和双重可诉原则;二、法院地法原则;三、船旗国法原则。
应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管辖原则。包括:我国一般原则,即原告就被告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还包括我国的特殊原则。即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涉外刑事诉讼的原则:主权原则即追究外国人犯罪适用中国法律的原则,是涉外刑事诉讼程序的首要原则。信守国际条约原则;诉讼权利同等原则;使用我国通用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1.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3.扶养适用与被扶养人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4.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等。
在涉外房产法律实务中,涉外房产诉讼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原则; (二)适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原则;(三)国家主权原则;(四)司法豁免原则。
同等原则。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我国进行行政诉讼,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是指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组织的行政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人民法院对该国的公民、组织行政诉讼权利对等加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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