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均为中国人,在美国工作时相识并结婚,其后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生育一男,儿子加入了美国国籍。请问:1、儿子是美籍华人,如果以后来中国定居的话,他能否同时取得中国国籍?2、将来儿子如果结婚的话,是遵守美国加州的结婚年龄,还是遵守中国的法定
涉外婚姻的含义涉外婚姻,是指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在我国居住的外籍侨民及无国籍人等)之间,依法缔结的婚姻)。涉外婚姻(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2.当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配偶一方的死亡证明;婚姻登记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关于涉外婚姻结婚公证如何办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