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影响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而且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或者救济金、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
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以下资料,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注销时需要提供的资料: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办理死亡登记和户口注销手续所需材料:1、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申报申请;2、公民死亡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死亡注销户口后房产这样过户:1、继承人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继承人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自己的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携带上述的材料以及自己的身份证件、被继承人的房产证或者是其他形式的房产证明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
一、出国定居人员户口注销:凭出国护照、户口本直接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同时收缴身份证。二、参军入伍户口注销:凭入伍通知、户口簿、入伍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需要材料:1、由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2、居民户口簿;3、死亡人居民身份证;4、《死亡医学证明》或者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
公民因失踪而宣告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标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报义务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证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