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赵某某身为某生物医药
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兼副总经理,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在未核实对方资质的情况下,以每吨400元的低价,委托无资质的王某某等人非法处置公司生产产生的危险化工废水,共计7车223.38吨。这些危险废物被辗转运输,倾倒至黄河滩区、污水井等环境敏感区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案发后,涉案公司虽赔偿了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0万元,但赵某某仍在2024年8月被抓获,后
取保候审,2026年4月被
逮捕。
公诉机关以
污染环境罪(情节严重)对其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
有期徒刑三年,还处
罚金。此时,张雷律师临危受命,在2026年4月21日接受委托担任赵某某的辩护人,而案件已临近庭审尾声。
难题一:涉案数量大、后果严重怎么争取轻判?
面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23.38吨,部分还倾倒至黄河,属于司法解释规定的“情节严重”,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难题,张雷律师没有选择做无罪抗辩。因为案件事实清楚,有
司法鉴定、GPS轨迹、转账记录等充分证据。张雷律师集中力量争取从宽量刑。他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引导赵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为法定从宽奠定基础。同时,强调赵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这系法定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张雷还指出涉案公司主动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20万元,虽然是单位行为,但赵某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可据此获得酌情从轻处罚。另外,他也论证了赵某某主观恶性较小,其是初犯、偶犯,犯罪动机是降低企业成本,主观上无直接追求污染后果的故意,且未直接参与倾倒行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请求
法院从轻或适用
缓刑。
难题二:单位犯罪中个人责任怎么认定和减轻?
赵某某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实际负责处置事宜,很容易被认定为主要责任人,难以认定为从犯。张雷律师着力推动单位赔偿转化为个人从宽情节。他向法院强调涉案公司赔偿120万元的行为,应作为对赵某某“酌情从轻处罚”的依据,实现单位行为对个人量刑的正向影响,避免赵某某因单位行为承担过重责任。
难题三:接手时间紧迫如何有效辩护?
张雷律师在开庭后期才介入此案,需要快速熟悉海量卷宗,因为案件涉及共40余名被告人、多链条犯罪。他短时间内梳理关键量刑证据,提出有针对性的辩护意见。没有坚持无罪辩护,而是主动配合法庭查明事实。他充分挖掘坦白、认罪认罚、退赔修复等全部法定、酌定情节,精准预判法院裁判逻辑,促使法院在判决中明确认定赵某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在判决理由中予以正面评价,最终将刑期控制在法定最低幅度。对于曾提出的赵某某在押期间救助他人、组织科研等行为,虽未被认定为法定立功,但通过努力让法院将其作为“悔罪向善态度”酌情从轻,体现了对量刑情节的拓展尝试。
最终,法院充分考量了认罪认罚、坦白、退赔修复等情节,虽然公诉机关已建议有期徒刑三年(法定最低档),但法院也未上浮刑期,还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情节严重”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这已经是较轻的处理结果。
张雷律师是盈科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理事,
北京市盈科(
德州)
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事务部主任,德州学院法学院实践导师。他荣获“优秀刑事出庭律师”称号,有着深厚的业务功底。熟悉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具备很强的逻辑分析、灵活运用法律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办案风格严谨,秉承只接刑事案件,每年严格控制接案数量,力求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执业理念“我们办的不是案子,是一个人的人生”,也体现了他对每一个案件的负责态度与人文关怀。如果您有
刑事辩护、渎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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