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雇佣临时工一般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如果发生伤害,不是工伤。工伤适用的主体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或者雇工。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个人雇佣临时工属于劳务关系,临时工受伤,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临时工工伤的认定如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后,我国的劳动法律中不再使用“临时工”这个词,但是这类职工在现实中大量存在,他们在劳动中出现伤亡事故时,是否认定为工伤由谁承担责任在《劳动法》颁布之前,劳动部已就该类问题发布了文件。
临时工工伤怎么认定:临时工干几天活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劳动法》规定,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
用人单位的所有劳动者,不论是企业干部、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负伤,均应由用人单位给予,予以医疗抢救,临时工也不例外。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待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临时用工有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如果临时工是受雇主授权,从事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雇佣关系。反之则不是雇佣关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临时工与企业的职工一样,符合情形的,均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临时工也属于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范围,在工作中受伤理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除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月支付原工资外,还应该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费用。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临时用工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2)如果临时工是受雇主授权,从事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雇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