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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股权人,要继续履行剩余的分期出资义务吗?

2024.04.15 公司法 76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2.已经认缴尚未缴足的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内的股东,虽然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但按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拥有公司的股份,在公司内部只是在行使部分股东权利时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利润分配请求权、新增资本的认购权。(按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只能以实缴出资比例享受,但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风险提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十条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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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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