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三)质权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三)质权合同等。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的规定,股权出质登记可以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除撤销登记可以单方提出之外,其余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
申请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双方身份证;2、双方户口本;3、无配偶证明;4、无血亲关系证明;5、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等登记表格,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三步:领取《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律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等。
股权质押应符合的条件:(一)股权应当具有可转让性。(二)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权转让的内部决策程序。(三)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股权质押合同。(四)以股权出质的,还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出质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