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有: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等。
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有:驰名商标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才会作出认定,一般情况中不可以申请注册驰名商标。
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案件过程中,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包括: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证明其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等。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一、通过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即行政认定方式;二、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即司法认定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驰名商标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驰名商标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请求驰名商标认定。
申请驰名商标的条件如下:(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根据法律规定,驰名商标另类申请有以下这些途径:1、注册商标人向商标局申请;2、商标局主动认定;3、通过商标异议案件认定;4、通过商标争议案件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