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才会作出认定。同时,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获得驰名商标的途径有:一、直接申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认定驰名商标;二、在商标异议程序中一并向商标局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三、在商标争议程序中一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等。
一、通过商标局、商标评定委员会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即行政认定方式;二、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对驰名商标进行认定即司法认定方式。认定驰名商标,应当依照《商标法》第14条的规定进行。
驰名商标的认定途径有:驰名商标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才会作出认定,一般情况中不可以申请注册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法院在审理案件中才会作出认定,一般情况中不可以申请注册驰名商标。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可以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申请认定驰名商标。
请求认定驰名商标的途径包括: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在提出异议的同时,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并提交证明其为驰名商标的有关材料等。
认定中国驰名商标的途径有: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案件过程中,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向工商部门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一十三规定的情形,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地方工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