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条件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所须提交的材料: 1、《商标评审(具体事项)申请书》一式二份 2、附送商标局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驳回通知书》以及寄送《商标驳回通知书》的信封。 3、复审理由、材料目录、证据目录、证据材料一式二份。 4、。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的条件: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
申请商标驳回复审应依据商标法第32条和商标评审规则的规定进行:第一,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第二,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
商标注册申请人在接到驳回申请的书面通知后,在收到通知的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驳回复审的期限为自收到复审申请的九个月内,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对复审申请人进行书面通知。
商标驳回复审需要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企业简介;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
(一)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不具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三)驳回商标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被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的确切内容,复审理由必须针对商标局驳回理由。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条件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申请驳回商标复审条件为商标注册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不服的,即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驳回复审期限多长
免费查看国内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
免费查看商标驳回复审申请书样本
免费查看商标申请驳回复审注意事项
免费查看商标驳回复审代理合同【精选】
免费查看商标驳回复审代理合同范本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