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机构勘察测量。初步估价报告公示。复核申请。
一、个人拆迁安置房转移过户程序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买卖双方需要建立起信息沟通渠道,让买方了解了房屋整体现状以及产权的状况,一定要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相关证件,都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和其它证件。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1、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安置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并不是所有安置房都行,拆迁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所以和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如果安置房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可以进行上市交易。
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
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婚姻变更:婚姻变更分婚内变更登记和离婚析产分割两种。
回迁房交房流程: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验收,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
安置房有产权证的,权利人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产权调换合同或房屋购销合同、测绘调查表、平面图、完税凭证、村委会证明及资格审查意见等材料向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拆迁安置房登记申请,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