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的程序为:1、申请和受理,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2、破产宣告,债权申报:3、变价和分配:4、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申请公司破产的流程如下:1、由债权人或者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1、申请特许人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不能向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要向破产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以及财产的有关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等。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的义务。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第一顺序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5、确定并实施清算方案。清算组制定的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确认后,清算组即可按清算方案执行。6、清算报告。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7、注销登记并公告。清算结束,应将经股东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及确认文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企业申请破产之后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破产财产应当在优先清偿了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之后,再根据法律规定的顺序清偿,首先是企业所欠的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有2年以上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经历;能够专职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申请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时的年龄不超过65周岁;品行良好。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可以。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所以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可以申请破产。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申请破产。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