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什么是质权

什么是质权

2024.04.18 公司法 291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担保的一种方式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价款优先受偿。也叫“质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九条
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质权是如何规定的,质权分为什么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王衍祥律师 2023.12.04 92人看过
  • 什么是权利质权

    权利质权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具有与动产质权相同的一些特征,都是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为目的,性质都是价值权、担保权。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891人看过
  • 什么是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转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出现时,债权人享有就质押给债权人的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1413人看过
  • 质权人如何行使质权

    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证书所代表的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将该权利证书兑现成价款,并就该价款优先受偿。

    李姗姗律师 2018.12.07 2528人看过
  • 质权人怠于行使质权应负什么责任

    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李泽宇律师 2019.09.02 1522人看过
  • 什么是出质人的质权行使请求权?

    为了督促抵押权人及时行使权利,稳定交易秩序,物权法对抵押规定了时效,即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张福昊律师 2019.09.02 1683人看过
  • 质权是怎么规定的质权分为哪些

    质权,是指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履行而移交的财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财产的变卖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动产质权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权;权利质权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权。

    四川熙然律师事务所 2022.12.30 192人看过
  • 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

    可以,质权人放弃质权,是指质权人放弃其因享有质权而优先于普通债权人就质物受清偿的权利的行为。质权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质权。当质权人以放弃质权的方式处分质权时,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顾双浩律师 2019.09.02 2179人看过
  • 质权人如何行使权利质权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吴玉琦律师 2020.11.28 1441人看过

宋凌云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宋凌云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工程建筑

  • 1

    精选解答
  • 29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质权与留质权的区别
    华律网小编两个都是指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为什么质权是意定担保物权而留质权却是法定担保物权?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
  • 质权人如何行使权利质权
    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当债权人将钱借给债务人的,为了保证债务人能够履行债务,债务人可以将有价值的财物交由债权人质押,这样债权人就会享有质押权。权利也是可以质押的,那么,质权人如何行使权利质权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 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
    质权人能放弃质权。在质权人放弃质权后,除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以外,其他担保人对质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债权人放弃质权的,则担保物权消灭。关于质权人能否放弃质权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债权质权如何出质
    债权质押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对于债权的出质问题,需要注意的是质权设立的一般原理,普通债权质押设定其相应的条件,接下来让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债权质权如何出质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
  • 股权质权人如何行使股权质权
    股权质权人行使质权可以享有股权,也可以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质押合同可以对此作出另外的规定。关于股权质权人如何行使股权质权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修手表的行为属于质权还是留质权
    不给修理费就是留质
  • 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质权人的质权是否还合法存在,还是仅仅不能以其质权对抗善意第三人呢出质人有权向善意取得质权的第三人请求损害赔偿吗?
    您好: 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解决稳妥,以免权益受损; 可以微.信联系付费获得专业咨询并协商代理事宜(微.信手机同步)。
  • 您好,请问质权人对质押财产丧失占有的话,质权消灭吗?
    您好,因质权人原因造成质押物灭失的,质权人不再享有质权,质权随质押物消失而消灭。
  • 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
    1.担保标标的不同:(1)质权提供担保标的有动产和权利。(2)抵押权提供担保标的有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及动产。 2.成立要件不同:(1)质权以质物转移占有为必要,质物的占有移转,既是质权的公示方法,也是其成立要件。(2)抵押权的成立,一般须经登记才成立,不需要登记的是签订抵押合同,不需要抵押物的移转占有。 3.担保的机制不同:(1)质权,除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外,尚具有对标的物或其权利凭证法人占有、留置效力,由质权人直接控制标的物,从而造成出质人的心理压迫,以促使债务如期归还。这种留置效力为抵押权所不具备。(2)抵押权为非占有性担保物权,以优先受偿效力来发挥担保作用 4.实行方式不同:(1)质权人于债权期限届满或约定事由发生而未受清偿时,因其已经事先占有标的物,可不经司法程序而径直参照市场价变卖质押财产或者其他方式处分质押财产并就其变价价值受偿。出质人如果认为变价不公,可另行通过诉讼解决。(2)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时,在达不成协议时一般需要通过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而不能强行夺取抵押财产并变卖。 5.二者同时设立在一个标的物上的优先效力不同:(1)先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优于后设立的质权;(2)可不予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在后设立的质权;(3)先设立的质权优于后设立的登记的抵押权或未设登记的抵押权。
  • 为什么质权人放弃质权可能损害其他担保人的利益?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法律行为。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其占有的财产优先受偿。其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或权利为质物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