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对总公司的对称,是总公司所管辖的公司分支机构,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仅是公司的附属组成部分,因而,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机关,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仅具有经营资格。因此,分公司不可以设立子公司,只有依法成立的公司才可以设立子公司。
子公司是相对于母公司而言一个相对的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利益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子公司有以下特点:1、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2、设立子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子公司破产母公司不需要负什么责任。因为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成立子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办理许可证。这个步骤如果涉及环保、消防等方面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目前,你到工商部门领取的是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子公司首先需要进行名称的预先核准、准备好独立的办公场所、所有股东共同编写公司章程、申请营业执照,凭营业执照到银行开户,到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同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2、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3、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4、到统计局办理统计证注销;5、到相应签发部门办理其它证件注销;6、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等。
核名,编写“公司章程”,申领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办理税务登记,去银行开基本户;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首先,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与母公司之间是被控股或被控制经营管理的关系,也就是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由母公司持有和控制,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在法律地位上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独立的公司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