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年金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二者缴纳的费用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共同组成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是对国家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是我国正在完善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部分组成)的“第二支柱”。
企业年金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和功能至少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分配功能企业年金既具有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也具有国民收入……
企业年金基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企业和职工依照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缴费,即企业年金基金本金。二是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而形成的收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无权处置业务,对债务负有限责任。
企业年金即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不仅是劳动者退休生活保障的重要补充形式,也是企业调动职工积极性,吸引高素质人才,稳定职工队伍,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凝聚力的重要手段。它的主要作用体现如下:1、延迟支付职工工资收入分配;2、最大限度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3、确保基本养老金替代率逐年下降的情况下退休职工的基本生活。4、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5、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创造更大利润;6、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在提高员工福利的同时,可以利用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合理节税。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可一次或分期领取;2、职工出国定居时,可一次性领取;3、职工因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可申请一次性或分期领取;4、在退休前死亡,继承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据保险合同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
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帐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职工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不得从个人帐户中提前提取资金。出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帐户资金,可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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