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雇佣关系不一定构成工伤,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临时雇佣关系中,提供劳动方(雇员)和接受劳动方(雇主)都符合《劳动合同法》中劳动主体构成要件的规定时。那就需要进一步看双方是对某一工作内容达成合意,还是对某一项工作成果达成合意。 如果,雇主。
临时雇佣关系受法律保护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临时雇佣属于劳务合同。雇员在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临时用工有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如果临时工是受雇主授权,从事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雇佣关系。反之则不是雇佣关系。
由于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临时雇佣关系发生人身损害事故的,不属于工伤,一般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于真正属于雇佣关系的,不适用任何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劳动仲裁不会受理。对于名义上是雇佣关系实质上是劳动关系的,还要看劳动仲裁申请的具体事项,符合劳动仲裁受理范围的就会受理,不是所有的申请事项都会受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临时用工可能是劳动关系,也有可能是雇佣关系。(2)如果临时工是受雇主授权,从事授权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就是雇佣关系。
临时雇佣可以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我国法律并没有临时用工的说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雇佣关系不能成为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
劳务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法律关系;雇佣关系是指雇员在一定或不特定的期间内,接受雇主的指挥与安排,向雇主提供劳务,雇主向雇员支付报酬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