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出现以下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由谁召开:1、股东。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2、董事。1/3以上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监事机构。公司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怎么召集: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仍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会议职责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也不能或者不履行主持职责的,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如果董事会层面无法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会议,则由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召集、主持;如果监事会也不能履行召集、主持职责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主持。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时候包括: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等。一般是由公司监事会召开,应当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一)会前1:会议筹备1、确定召开股东大会;2、会务组织;3、会议提案、内容和确定会议议程;4、准备会议资料。(二)会前2:会议通知(三)会前3:会前检视1、修正会议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监事机构、无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法律没有规定提议监事的人数比例,因此监事会或没有监事会的监事有权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应遵循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十分之一以上的股东的顺序。同时,只有当公司需要做出重要决策或出现重大问题时,临时会议才能由法定人员提出。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其他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人应当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机构,超过三分之一的董事等。只有当公司需要做出重要决策或出现重大问题时,临时会议才能由法定人员提出。
(一)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候;(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其他情形。
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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