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大家对共同危险行为的认识不是那么全面和充分,那到底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及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华律小编为您整理,欢迎阅读。
华律网小编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定谁为加害人的情况。 一、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
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而实际侵害行为人又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数人都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共同危险行为怎么认定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案情简介】20
【案情】2024年端午节的一天,曹某(9岁)与弟弟二人到外婆家大院内玩,黄某、夏某(均为未成年人)从曹某外婆家门口路过。双方儿童因玩陀螺发生争执,相互扔小石子。曹某被迎面飞来的石子击中左眼,遂双手捂住眼睛边哭边骂。黄某、夏某见状,立即离开。
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都是两人以上的犯罪情形,在生活中很多人都觉得它们是同一种行为,其实是有所区分的。那么,如何界定共同侵权行为与共同危险行为?就具体的界定知识华律网小编为你仔细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