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大家对共同危险行为的认识不是那么全面和充分,那到底什么是共同危险行为?及如何认定共同危险行为?华律小编为您整理,欢迎阅读。

华律网小编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实施可能导致他人权利受损的危险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准确判定谁为加害人的情况。 一、共同危险行为具有如下的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危险驾驶罪”的界定为:在酗酒状态下,或采取追逐竞赛、严重超负荷运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行为,以威胁公共安全为主要特征的机动车驾驶活动中所触犯的罪名。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那么?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行为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您 答疑解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危险驾驶罪”的界定为:在酗酒状态下,或采取追逐竞赛、严重超负荷运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行为,以威胁公共安全为主要特征的机动车驾驶活动中所触犯的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