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房产纠纷 >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2022.12.06 房产纠纷 2024人浏览举报
解析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法院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报告编号:NO.202212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强拆国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2019.06.26 2624人看过
  • 棚户区改造什么情况下可以强拆

    取得法院强制执行手续。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06.17 4120人看过
  • 撤柜调店什么情况下没有拆

    商场柜台撤柜调店属于变更订立劳动合同时的客观条件,是否得到补偿以及得到什么补偿要看劳动合同的约定。员工可以以变动工作地点为由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袁超律师 2024.04.08 44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推翻合同

    双方当事人在以下情形之下可以推翻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解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聂俊律师 2022.07.11 207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冯晓利律师 2020.07.23 150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假释

    刑事案件假释的条件: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除外。

    赵善博律师 2019.08.06 166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继承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顾斌律师 2019.01.07 1719人看过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离婚

    协议离婚在双方就全部事项达成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就可以离婚。诉讼离婚的必要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破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顾斌律师 2018.10.25 3186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等,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袁超律师 2020.01.01 2005人看过

王汉杰

河北骏恩律师事务所

王汉杰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房产纠纷

  • 15211

    精选解答
  • 43725385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