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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进项税额不需要转出

2023.12.05 公司法 8982人浏览举报
解析
一、市场发生变化导致资产评估减值不作进项税转出
二、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其存货不作进项税转出
三、增值税视同销售不作进项税转出
四、境外供应商退还或返还资金不作进项税转出
五、收取各种赔偿款不作进项税转出
六、购货方退货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不作进项税转出
七、自然灾害损失不需作进项税转出
八、农村电网维护费不作进项税转出
九、正常合理的采购损耗进项税不须作转出
十、交通意外货物毁损不需进项税转出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报告编号:NO.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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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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