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分立适用的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操作及股东会决议确定。企业的分立是指原来的的母公司将其拥有的子公司股权按比例分配给母公司股东,从而形成同母公司股东相同的新公司,在《公司法》中规定确认将子公司从母公司分立出来。有一分为二,一分为多,与公司合并操作上正好相反。而分立出来的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的法人,操作上可以是新增分立,也可以是派生分立。
企业分立是指一个企业依照法律或者合同规定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行为。企业分立包括被分立企业将其部分或全部营业分离转让给两个或两个以上现在或新设企业(以下简称分立企业),为其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财产。企业分立有利于企业更好地适应环境和利用税收政策获得税收方面的利益。分立筹划利用分拆手段,可以有效地改变企业组织形式,降低企业整体税负。在《公司法》中规定确认将子公司从母公司分立出来。有一分为二,一分为多,与公司合并操作上正好相反。而分立出来的子公司是完全独立的的法人,操作上可以是新增分立,也可以是派生分立,所涉及到的税务筹划就是针对股权分置问题而言。涉及到的利益流出是对母公司而言的,新分立出来子公司后原母公司可保存也可注销,根据实际操作及股东会决议需要确定。这样,就存在着母公司所得税及新设立的子公司税收问题。
法律没有规定什么情况公司分立,公司是否分立看公司的决策,而非法律规定要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分立。公司的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定程序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实践中,公司往往根据专业化分工的需要,将原公司中从事某一类或某一部分业务的机构独立出来,另行成立一个公司法人,使其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以便独立经营。同合并一样,分立也是公司迅速扩大经营,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分立将一个公司分为多个独立承接民事责任的公司,具有分散经营风险之功效,因此,成为现代企业调整组织结构的一个重要手段。
公司解散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自然解散,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的出现。二是,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企业可以申请破产的情况有: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等等。
企业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2、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的规定进行重整。
1、合伙期限届满,决定不再经营;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合伙企业要解散的情形:(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