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三种情形应当返还彩礼,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形不需要返还:(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离婚除了以下情形之外都不用返还彩礼: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没有法定的返还彩礼的情形可以不返还彩礼,法定返还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离婚时,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返还。没有以上情形的,可以不返还。
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可以要求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等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不用返还彩礼的情况:1、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3、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法律规定返还彩礼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上述是解决彩礼纠纷的三个基本原则,给付彩礼后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收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