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指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乡镇企业依照中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传统的组织制度改组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制的过程。其目的,是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运行机制的转换,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企业改制逃债指的是企业在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过程中回避债务或妨害债权人行使债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企业进行股份改造时,以优良资产组建不承担债务的股份制公司,由资产既少又劣的原企业承担债务,或者企业整体股份制改造时,新股东否认债务并在出资协议里擅自处置债务。
所谓关联企业,是指与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或间接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相互之间具有联系的各企业互为关联企业。关联企业在法律上可表现为由控制公司和从属公司构成。
企业改制职工维权,可以有几种途径选择:(1)首先选择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大家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2)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1、首先选择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大家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2、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改制员工维权,可以有几种途径选择:(1)首先选择企业的工会,由工会组织大家进行统一维权,这是有组织的合法的维权途径,也是最有效的途径;(2)可以选择劳动仲裁、去法院诉讼等几种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是指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包括中央和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部门所监管的企业本级及其逐级投资形成的企业。
民营企业,简称民企、公司或企业类别的名称,是指所有的非公有制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是没有“民营企业”的概念,“民营企业”只是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产生的。在公司法中,是按照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来划分企业类型的,主要有:国有独资、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分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等。按照上面对民营企业内涵的界定,除国有独资、国有控股外,其他类型的企业中只要没有国有资本,均属民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