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什么叫破产个别清偿

什么叫破产个别清偿

2024.04.10 公司法 21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破产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对实际存在的债务实施的清偿;须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实施的清偿。 以下情形不构成个别清偿: (1)债务人的担保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实施的清偿(此为合法清偿); (2)债务人对虚假债务实施的清偿; (3)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实施的清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订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报告编号:NO.2024041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破产申请受理后,还可以清偿个别债务吗?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个别债务。若债务人仍然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其清偿行为无效,债务人已经清偿的财产,管理人有权主张返还。

    张福昊律师 2021.12.24 1829人看过
  • 破产申请受理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有效吗?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清偿行为损害了债务人财产,则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清偿行为。

    张福昊律师 2022.01.27 1958人看过
  • 破产债务人在受理期间是否可以清偿个别债务?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个别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应立即停止清偿债务。若债务人仍然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其清偿行为无效,债务人已经清偿的财产,管理人有权主张返还。

    张福昊律师 2021.12.24 948人看过
  • 破产申请受理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是否有效?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行为是否有效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债务人的清偿行为损害了债务人财产,则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其清偿行为。

    张福昊律师 2022.02.09 1294人看过
  • 什么叫破产债权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王衍祥律师 2023.01.31 220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清偿顺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

    张福昊律师 2019.08.22 1041人看过
  • 什么叫申报破产债权

    第一,破产债权申报,一般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申请被受理后,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或证明材料,以申明债权的法律行为。第二,可申报的债权,在破产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前,债权人与破产企业因业务往来而形成的,破产企业尚未支付的各类债权。常见的有借款、货款、工程款、设备维修维护款、各类保证金等。第三,作为公司企业债权人,主要的申报材料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主体的证明材料;二是债权的证明材料。1、当事人主体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债权证明材料,主要是债权形成过程及事实依据,包括:(1)债权发生的事实及有关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3)债权有无财产担保或有无优先受偿权以及相关证据。

    张福昊律师 2023.10.18 236人看过
  • 什么叫申请破产清算

    申请破产清算指的是企业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申请破产进入清算程序的行为。拒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再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张福昊律师 2024.04.03 117人看过
  • 公司破产按什么顺序清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

    张福昊律师 2020.10.19 988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141530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企业在破产清算之后,需要对企业所拥有的债权、债务等等进行盘查、清算,符合清偿条件的就应该要进行清偿,一些企业需要对个别人进行清偿,但不知道它的条件,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来议论下。破产清算后个别清偿的条件是什么?
  • 哪些情形不构成破产个别清偿
    依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企业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就需要进行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由破产清算小组进行的,目的是偿还公司经营期间欠下的债务,那么哪些情形不构成破产个别清偿?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 破产债务人在受理期间是否可以清偿个别债务
    破产债务人在受理期间是否可以清偿个别债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破产债务人不能清偿个别债务。根据《破产法》第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因此,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应立即停止清偿债务。若债务人
  • 个别清偿需具备什么要件
    个别清偿是指债务人在对多个债权人承担债务的情况下,只对个别债权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行为。个别清偿需具备什么要件?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 个别优先清偿行为有什么特征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所谓个别优先清偿行为,是指债务人在濒临破产期间且出现破产原因的情况下,仍对个别债权人获得多余其在破产程序中所获得清偿的行为。今天,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个别优先清偿行为有什么特征的内容。个别优先清偿行为有什么特征
  • 破产前清偿如何受保护
    《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在有限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及特殊规定。
    有要看你是什么价钱,有抵押权的优先,
  • 破产清偿担保债权后没有资金清偿职工债权,职工该怎么办?
    耐心等待了。在临河可以当面过来咨询我。
  • 破产重整债权清偿比例识你好你好如何的
    那得看这个公司剩余资产是多少?这个是经过计算出来的。
  • 请问公司申请破产,债权申报能清偿吗?
    债权在申报期间,公司不能进行清算,等债权申报结束,编制资产负责表和清算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才清偿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