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扣,按国家劳动法规定,请事假一天需要扣当天的工资。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即当天工资=月薪÷21.75。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于事假工资计算法律不明确规定,由用人单位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视情况自主确定。但是用人单位不可通过此种手段伺机剥削劳动者。
事假工资是否全额发放要根据当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定。一般情况下事假都是会被扣工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请事假要倒扣工资,这是不合法的行为,事假可以少发或者不发当日工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请事假扣工资的,需要以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算出每天的工资是多少,然后请了几天事假就根据前面算出的日薪额度扣除几天的工资。如果劳动者因为个人原因未休年假,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我国《劳动法》及法规对事假工资无具体规定,对病假工资在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中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劳动者请事假,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资。也就是说,劳动者事假期间是无工资的。用人单位也不得以劳动者请事假为由,再额外扣除劳动者工资。职工有正当理由请假,用人单位不批的,违反《劳动法》。
月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为:1260元/月;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为:93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合肥市市区为:13元/小时;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为:10元/小时。
事业绩效工资标准表事业单位各职务绩效工资标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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