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的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办理材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本人备齐证明材料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确认后签名;当场拍摄一寸免冠数码照片(免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上海市居住证》受理回执”。
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1. 首先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 登记满半年的可以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3. 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等流程。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以申请积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可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21世纪人才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