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根据我国《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居住证续签需要带上身份证和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上海居住证积分申请条件: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证人,在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时,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居住证续签需要的材料有:身份证和居住证。办理流程:持居住证及身份证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法律规定,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上海居住证办理流程:1.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2.登记满半年办理,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3.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上海居住证办理条件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登记满半年的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居住证。现场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提交居住证办理材料。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