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定位,以解决方案为导向
薛捷律师的执业理念十分明确,他认为“企业要的不是对错,是解决方案”。律师的使命并非仅仅是在法庭上争辩对错,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在纠纷中找到合适的解决路径。他的团队在处理经济纠纷时,大部分案件都是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的,成功率超过九成。这得益于他们精准的利益定位和高效的沟通能力,他们能够穿透冰冷的合同条款,找到双方利益的交汇点,促成和解。
在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方面,薛律师拥有二十多年的实务经验。他擅长在诉讼前与执行中进行商业谈判,敏锐地洞察各方的需求和痛点,从而推动问题的解决。同时,在执行阶段,他具备强大的推动能力,能够灵活运用多种法律手段突破执行难题,确保债权得以实现。这种以解决方案为核心的执业理念,让企业在面对纠纷时看到了希望,也为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和成本。
二、实战案例:击破工程款扣款阴谋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深入了解薛捷律师的专业能力。2023年,
上海某电梯装饰
公司(以下简称“电梯公司”)与某大型建筑集团
浙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分公司”)签订了《电梯精装修供货安装合同》,合同暂估价约391万元。电梯公司按约完成了供货和安装,双方于2024年1月办理了最终结算,确认结算总金额为3,902,400元,建筑分公司已付款260万元,剩余尾款1,302,400元。电梯公司也按约定开具了全部发票。
然而,建筑分公司在支付了260万后开始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剩余尾款。电梯公司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委托了薛捷律师团队维权。薛律师团队迅速梳理了合同、结算协议、发票记录等核心证据,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建筑分公司支付拖欠的1,107,280元货款(扣除质保金后)及相应利息。一审法院全面支持了电梯公司的诉请。
但建筑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并在二审中声称电梯公司
拖欠农民工工资280,316元,该笔费用应从货款中直接扣除。这让电梯公司陷入了被动局面。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突袭”,薛捷律师团队沉着应对,当庭提出了三点核心抗辩。
首先,他们指出对方证据关联性不足。登记表上仅有“魏良胜”的个人签字,没有任何电梯公司的盖章或授权确认,无法证明这些农民工是电梯公司雇佣的,也无法证明所谓“欠薪”与电梯公司有关。其次,电梯公司有直接分包协议。薛捷律师团队当庭提交了《附加工程协议书》,证明电梯公司已将拆装工作合法分包给
江苏某专业电梯工程公司,建筑分公司所称的“农民工
讨薪”对象,实际可能是分包单位的劳务人员,与电梯公司无关。最后,也是最致命的一击,建筑分公司自己承认“尚未支付”。在二审庭审中,薛捷律师团队精准发问,建筑分公司当庭承认并未实际向所谓的“农民工”支付过任何款项。既然钱都没付出去,又何来“代付抵扣”之说?
最终,2025年10月,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建筑分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建筑分公司需支付电梯公司货款1,107,28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总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建筑分公司自行承担。电梯公司在薛捷律师团队的代理下,不仅保住了全部货款,还获得了从开票之日起计算的利息,总计超过120万元的实际权益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三、总结经验,为企业提供指引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总结出薛捷律师的“反扣款三原则”。一是“代付扣款”必须有真实付款行为。在
建设工程纠纷中,总包方常常以各种理由主张从工程款中扣除,但法律上的“代付”必须首先有“付”这个动作,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就谈不上“代”,更谈不上“扣”。二是扣款依据必须与欠款主体直接关联。总包方主张代付的款项,必须能证明该债务确实属于分包方或供货方应当承担的债务。如果仅凭几张第三方签字的登记表,而无合同、无结算单、无委托支付函,法院不会轻易采信。三是结算协议具有“封账”效力。一旦双方签署了结算协议,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除非有明确的合同依据或双方另行达成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事后以任何理由单方扣减。
对于企业来说,遇到法律纠纷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有专业的律师为其保驾护航。薛捷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专业的能力和对企业的同理心,能够帮助企业在纠纷中找到最优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根本利益。无论是公司商事、不良资产与债务重组,还是企业应收账款管理、非诉催收及疑难复杂经济纠纷的谈判与执行,薛律师都能以专业的态度和精湛的技艺为企业排忧解难。如果您的企业也面临类似的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为企业的发展清除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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