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出租税率
2024.04.24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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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1、
房屋租赁税费分开计算,
房产税则为租金收入总额的12%;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7%。
其他:将房屋租赁税所涉及的费用分开计算,比如营业税的税率为租金收入总额的5%,起征点为20000元;
教育费附加则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的3%;
个人所得税的应
纳税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的10%。
2、房屋租赁税费合并计算则房屋租赁涉及的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也可合并计算,根据
上海市规定,针对个人出租住宅、非住宅,企业事业单位出租房屋等情况,又分不同综合税率。个人出租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5000元(含)-2万元的,为5%;2万元(含)以上的,为7.68%。如个人出租一套月租金3000元的住宅,每月的税负为120元。个人出租非住宅,月租金5000元以下的,税率为6.1%;5000元(含)-2万元的,为8.1%;2万元(含)以上的,为15.7%。对于企事业单位出租房屋,若租给个人用于居住的住房,按月租金收入的9.7%征收;出租非住房的,按13.7%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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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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