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经济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有: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姓名、单位和地址;合同双方当事人订阅经济合同的目的和依据;合同标的、标的物数量、标的物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法律规定的其他内容等。
商品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商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商品的质量和包装、商品的价格和结算方式、交货期限、地点和发送方式、商品验收办法、违约责任、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定金罚则的内容如下:一、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三、因不可归责与双方但是人的原因导致债务无法履行的,定金也应当返还。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1、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九)违约责任;(十)争议的解决方式;(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2、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特许经营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一般可以参照住建部GF-2017-。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或者地址)。2、买卖标的物(货物)的基本情况。3、标的物的数量和计量方法。4、标的物的质量要求。5、标的物的包装方式。6、价款的数额及支付期限、地点和方式。7、交货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施工方案主要内容
免费查看节水措施的主要内容
免费查看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都是什么
免费查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有哪些
免费查看施工合同主要内容有什么
免费查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