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如果施工单位未按规定执行工资保证金制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信用记录,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施工单位未提供前期资料,处理方式如下:先发函催告,限定合理期限并告知后果;同时沟通协商,了解原因促其履行;若催告无果,依合同追究责任;若仍拒不提供且影响项目,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维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后,施工单位要按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的施工工作,那么怎样处理施工单位未按合同执行的?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施工单位资料未报监理,监理应书面通知其报送,限定合理期限;若逾期未报可暂停施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因资料未报引发问题施工单位担责,监理做好记录;监理处理问题要公正专业,确保资料报送与工程推进。

强制执行未执行到财产怎么处理?法院查控被执行人无财产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发现财产可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要积极调查财产线索并提供给法院。法院会限制被执行人,如限高、列入失信名单,有能力拒不执行可司法拘留,严重的追究刑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