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最多六十日,交通不变的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身份证更换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除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三十日外。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办理新的身份证能下来的时间,有3种情况。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具体是:(1)办理新身份证一般六十日之内就可以拿到;(2)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则最长在九十日内就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3)如果在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般会在三日内下发。
一般情况下在20个工作日内。正常不会超过60天,最多不会超过90天。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有关规定,在新身份证办理期间,旧身份证应该具有法律效力,但已过有效期的身份证除外。
办了新身份证后旧身份证还能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还能继续使用。居民补办身份证时,身份证号码不变,里面的住址等信息一般也不变动,唯一发生变化的是证件的签发日期。
办理身份证的期限如下:1.长期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2.临时身份证办理期限为三日内,但目前一般当天可以领取;3.加急身份证办理时间为七至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