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最多六十日,交通不变的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新的身份证能下来的时间,有3种情况。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和《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身份证的时间具体是:(1)办理新身份证一般六十日之内就可以拿到;(2)如果是交通不便的地区,则最长在九十日内就可以拿到新的身份证;(3)如果在办理新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一般会在三日内下发。
身份证更换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当事人换领身份证的,除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三十日外。公安机关应在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身份证办理大概需要两个月;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如果是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办理加快的,只需要4-5天时间就能领取。办理身份证分以下两种办理方式,时间不同:第一种是加快办理,只需要4-5天时间就可以到派出所去领取,因为加快办理,是由EMS快递送达。但收费要贵些。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若公民户籍满足当地异地身份证办理条件前提下,公民是可以带上在当地办理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原件异地申请补办身份证的。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