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是否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取决于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应签书面合同,未签且期限不定视为不定期租赁,稳定性差易生纠纷;六个月以下可签可不签,书面合同便于明确权利义务和解决纠纷,短租期签书面合同较妥当。

租赁合同虽无书面形式也可成立。一是口头约定,双方就租赁主要事项达成一致即可成立租赁关系;二是行为表示,交付使用、接受并支付租金等可认定关系成立,但口头或行为确定的关系举证难,建议书面合同。

我国法律对是否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分情况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应采用书面形式,未用书面且期限不明视为不定期租赁;六个月以下可口头或书面约定。为保障权益减少纠纷,即使租期短也建议签书面合同。

租赁合同不必须书面,短期临时租赁口头形式有效,像日常租用物品几天口头约定相关内容合同就成立。但租赁超六个月应书面,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出租人解约需合理通知。

租赁合同不都得用书面形式。六个月以下租赁期可口头订立且有效,六个月以上应书面订立,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约,出租人解约需提前合理通知,是否书面取决于租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