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债务可以由分公司进行承担,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申报债权,不能申请破产,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关于公司的债务是否可以由分公司进行承担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分公司和分支机构并不具备法人资格,因此它们不能被视为行政处罚的直接对象。相反,我们只能对其上级公司或法人进行处罚。具体来说,分公司是一家公司直属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在公司住所之外开展业务活动。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是处罚要有被处罚对象才能作出的。而行政处罚的主体灭失后,处罚的对象就会消灭,没有处罚对象的,就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机关解释,分公司需要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成为被行政处罚的对象。
对违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时,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要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地能作出,并且要告知被处罚人享有的权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能不能再进行刑事立案?华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