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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须先解散公司再清算

2024.04.15 公司法 1257人浏览举报
解析
必须先解散公司再清算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情形下,公司应当依法解散。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风险提示:申请破产清算程序有: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2、成立清算组。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https://www.66law.cn/tiaoli/6.aspx
报告编号:NO.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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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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