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1到10级伤残鉴定标准: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工伤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1-10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为:1、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完全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大部分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部分生活自理障碍或无生活自理障碍。5、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工伤十级的赔偿主要有以下几项: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此不同地区标准各不相同。3、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4、医疗费。一般以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5、护理费。实践中一般按60-100元/天计算。6、住院伙食费、交通食宿费标准。在治疗伤情的过程中,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受害人及必要的护理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所支出的必要费用。7、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1、医药费。2、后续治疗费。3、营养费:100元/天。4、伙食补助费:100元/天5、护理费:101.6元/天6、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7、残疾赔偿金: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46228元;农村标准,8098元×20年×10%=16196元。(注: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8、被抚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1628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农村标准,5725元×(18岁-实际岁数)×10%÷2人老人生活费标准同上,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9、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10、残疾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11、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5000元-8000元。12、鉴定费:凭发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