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别人抢注了怎么办
2021.09.23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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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异议。
发现自己的未注册商标被抢注后,对尚在异议期内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对已正式授权的商标,所有人可以在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评委以该商标违反《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而宣告其无效。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证明未注册商标具有一定影响力
在中国境内实际使用并为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所知晓的商标,即应认定属于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有证据证明该商标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销售量或者广告宣传等的,可以认定其有一定影响。即当事人应举证说明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已经达到了在一定范围的相关公众中具有知名度的程度。
2、证明未注册商标已经实际使用
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商标标识标明商品的来源,使相关公众能够区分提供商品的不同市场主体的方式,均为商标的使用方式。除一般使用方式外,在音像、电子媒体、网络等平面或立体媒介上使用商标标识,使相关公众对商标、商标所标示的商品及商品提供者有所认识的,都是商标的使用。
没有实际使用注册商标,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或者仅有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的声明等的,法院一般不认定为进行了商标使用。因此,单独的转让、许可行为或仅有对商标所有权作出声明的行为并不能被认定为商标的使用行为。但企业可将其转让、许可未注册商标的行为作为辅助证据,与前一段所指商标的使用方式相结合,用以证明未注册商标权利人“已经使用”该商标。
3、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
若抢注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某具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已被他人在先使用但仍注册该商标,其行为可被认定为采用了不正当手段。因此,在启动针对抢注人行为的商标异议或撤销程序之前,当事人应积极收集可证明抢注人知晓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据,以此证明抢注人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的行为。
需要注意,如果能证明是恶意抢注,则提出异议的时间不限制于5年。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报告编号:NO.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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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无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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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是该商标初审公告了,可以在公告的三个月内提交异议申请,结合自身在先使用的情况提供证据;
2.若是该商标已经注册,可以提出无效宣告申请或者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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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注册商标被别人抢注的若是被注册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若是已经被注册商标批准注册的,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被注册商标属于驰名商标的,申请撤销的时间没有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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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强注的商标无效。《商标法》规定,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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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强注的商标无效。《商标法》规定,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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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抢注的商标还没有被注册的情况下,确定是否已经公告,如果商标已经被公告,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如果还未被公告,需要时刻关注该商标的状态,以便在其被公告时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并在同时着重开始准备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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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其他办法。
陈克律师
2022.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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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恶意抢注商标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3、证明注册人存在利益关系《商标法》第六十五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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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依据《商标法》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