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强注的商标无效。《商标法》规定,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2、当被抢注的商标核准注册时,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认定被强注的商标无效。《商标法》规定,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如果一个商标的价值较大,一旦自己没有及时去注册,就有可能遭受他人恶意抢注。要是对方注册完成了,那么以后之前的商标权利人想再用这个商标就会容易产生纠纷。
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效力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恶意抢注:一、申请人申请注册商标的目的是谋取不正当利益。关于这个主观恶意可以从下列方面认定:1.看申请人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2.看申请人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3.看申请人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二、申请人采取了不正当手段。主要指下列手段: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一是看他注册成功后是否自己使用,即用在自己的产品上,这种产品是否和被抢注人的产品属同类或近似产品;二是是否对被抢注人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三是是否直接控告被抢注人侵权,并提出赔偿请求。
所谓的恶意抢注是指以获利等为目的、用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在该领域或相关领域中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域名或商号等权利的行为。关于认定,只要行为人的行为符合效力条件的就认定构成恶意抢注。
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无效程序。
1、被抢注的商标还没有被注册的情况下,确定是否已经公告,如果商标已经被公告,在公告期内向商标局提起商标异议;如果还未被公告,需要时刻关注该商标的状态,以便在其被公告时第一时间提出异议,并在同时着重开始准备证据材料。
1、当事人可以与侵权人协商处理; 2、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提出异议,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的,当事人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3、其他办法。
商标被抢注申请撤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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