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的商业活动中,融资
租赁合同纠纷呈现出高发态势。此类纠纷涉及“买卖”与“租赁”两种法律关系的交织,法律适用较为复杂,实务中存在诸多痛点。学界和实务界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的认定、担保物权的实现等方面存在裁判分歧和法律适用争议。同时,部分从业者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风险认识不足,存在普遍的认知误区。随着《
民法典》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最高人民
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为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的裁判提供了重要依据。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根本违约,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支付全部剩余租金、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同时,若合同中约定了担保物权,出租方对担保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在确定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合同约定、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以及公平原则等因素,对过高的利率进行适当调整。各地高院的司法裁判口径和审判纪要也基本遵循上述原则,形成了统一的主流审判逻辑与裁判规则。
案情简述
某专业汽车融资租赁
公司与个人客户签订《乘用车个人融资租赁业务合同》,融资总额20万余元,租期60个月。融资租赁公司依约支付购车款并完成车辆所有权转移和抵押登记,但客户在租赁期内自某年某月起停止支付租金,经多次催收仍未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造成预期损失及资金占用成本,融资租赁公司委托董爱莹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传统办案思路弊端
在司法实践中,传统办案方式可能存在对融资租赁合同条款审查不全面的问题,导致无法准确把握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而影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在主张权利时,可能存在诉讼请求不明确、不完整的情况,无法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对于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若准备不充分,可能无法说服法庭支持己方诉求。
实操办案要点提炼
-证据体系化梳理:全面审查合同、还款计划表、机动车登记证书、放款凭证、逾期还款记录等文件,构建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合同成立、义务履行和对方违约的事实。
-精准拟定诉讼策略与诉请:明确提出支付全部剩余租金、逾期利息、违约金、确认优先受偿权和要求被告承担
诉讼费用等诉讼请求,全面覆盖当事人的经济损失和法律权益。
-有效处理被告缺席情况:充分准备庭审陈述和举证预案,确保在仅有原告一方举证、陈述的情况下,依然能够说服法庭支持核心诉求。
-专业应对法官自由裁量:在利息和违约金计算方式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充分的法律分析和事实论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息损失补偿。
董爱莹律师,
内蒙古壮丽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法学院法学本科学历。主要办理刑事案件、
合同纠纷案件、交通纠纷案件、婚姻家庭纠纷等诉讼与非诉讼业务,专注于婚姻家事、
民间借贷、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和
刑事辩护等法律问题。董律师擅长将复杂法律条文通俗化,把棘手案件条理化,做事踏实、沟通耐心,始终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秉承“尽全力办好每一个案子”的执业理念。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