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开票日期需要是报税所属期。比如4月开具的发票,不能勾选认证到3月,因为在你未报税缴款之前,在网上认证平台也看不见别人给开具4月份发票,只能认证3月及以前,所以只有在纳税申报后才能勾选4月及以前发票,税法规定也不允许你提前抵扣进项税撒。
认证有两种方式:用软件、扫描认证,这种方式,在扫描软件上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扫描认证的界面,在该界面下认证即可。网上勾选认证,这种方式下,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列出,供勾选认证。
一般纳税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要进行认证,现在普遍的认证方法有去税务局认证、网上认证和网上勾选认证。网上勾选认证发票未超过认证期的情况下,纳税申报前都可以勾选认证。
不用当月认证,三个月以内都可以进行认证。发票认证是指税务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运输发票抵扣联,利用扫描仪自行采集其密文和明文图像,运用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电子数据,然后对发票密文进行解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原则上已经认证的发票不允许对方作废。但是实际上有时候在沟通不畅的时候,会出现一方认证一方作废重开的情形。处理办法是,认证方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但是发票不能退给对方,对方作废之后没有作废发票在手边,对于税务的发票专项检查需要出具说明。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除此之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1、个人住房公积金;2、异地转入申请表;3、个人身份证复印件;4、个人授权委托书;5、办事专员身份证复印件;6、个人公积金账号启封申请书。7、公积金个人账户市内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办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公积金账户起封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