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公司不可以受托投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融资担保公司不得从事下列活动:(一)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二)自营贷款或者受托贷款;(三)受托投资。
未经批准擅自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或者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由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或者责令停止经营,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
可以对外投资,因为该公司也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所以可以投资的。
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两者虽然均为担保公司,但在设立及经营等各个环节均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设立审批程序不同。经营的范围不同。任职人员限制有所不同。监管程度不同。
比例规定如下:1、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倍。2、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等服务的,倍数上限可以提高至15倍。3、对同一被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5%。
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受益人融资提供的本息偿还担保。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
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具备持续出资能力的股东。(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四)有符合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合格的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