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正本清源,梳理司法裁判主流观点
最高人民
法院虽未针对此问题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但通过一系列指导案例及各地高院的司法裁判口径可以看出,劳动者履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追偿纠纷,若双方存在
劳动关系,一般被认定为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应遵循
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这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特殊性,需先通过专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解决。这一主流审判逻辑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使此类纠纷的处理更加规范和有序。
(三)个案视角拆解法律适用
1.案情简述
人力资源
公司派遣一名财务员工至用工单位,该员工在履职过程中因重大过失被骗转账,导致用工单位遭受损失。人力资源公司向用工单位赔付后,起诉该派遣员工追偿全部赔偿款。姜红刚律师接受该员工委托进行应诉。
2.传统办案思路弊端
在司法实践中,传统的办案方式可能会直接将此类纠纷认定为普通民事
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而忽略了双方实际上的劳动关系。这种处理方式存在法律适用漏洞,因为普通民事侵权纠纷与劳动争议纠纷在适用规则和处理程序上有很大差异。忽略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直接向法院起诉,可能导致案件因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而无法顺利进行,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
3.实操办案要点提炼
-梳理合同关系:姜红刚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首先仔细梳理双方的
劳动合同以及
劳务派遣协议,明确双方属于劳动关系,并非普通民事平等主体。这为后续的法律适用奠定了基础。
-明确法律规定:检索劳动争议
仲裁前置的相关法律规定,论证本案属于劳动履职赔偿纠纷,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这一步骤是关键,通过准确引用法律条文,为程序抗辩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提出程序抗辩:在庭审中,姜红刚律师提出程序抗辩,主张原告未经仲裁直接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请求法院驳回起诉。最终,法院采纳了该抗辩意见,认定本案属于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前置程序,裁定驳回原告全部起诉。
(四)主体简介
姜红刚律师,毕业于
贵州医科大学,拥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毕业后至今始终从事律师工作,现为贵州联通(
六盘水)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年限达7年。他担任贵州省律师行业协会大数据和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委员、
安顺市
西秀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员、贵州省律师协会会员。姜红刚律师擅长民商事争议解决、非诉事务、
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刑事辩护、劳动争议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办理过五十余件案件,
经济犯罪案件占比较大,且案件均取得当事人满意的结果。在民商事领域,他也办理过众多案件,为委托人赢得了胜诉判决并获得肯定。此外,他还办理了大量
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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