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社会的大部分公司,其成立的主要目的都是为了盈利,而在商业社会不管是用什么手段进行盈利,都必须先投入资本通过对投资的运营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对于公司的成立就需要各股东缴纳相应的初始资金,那么如果这部分认缴资金没有到位会导致公司的注销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公司注销认缴要全部到位吗?公司注销时认缴资金不一定要全部到位,分情况而定。若公司无对外负债,股东无需缴足认缴资金可直接注销;若有债务,股东需在未缴出资范围内担责,缴足资金偿债,资产不足可申请破产清算。违法注销,股东仍担责。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所以股东未如实认缴出资,但公司清算结束的,不影响公司注销登记。

认缴资金没到位不算企业传统负债,从会计角度,它并非过去交易形成的对外部主体的债务。但法律层面,股东有按章程出资的义务,未履行出资需担责,可视作“潜在债务”,影响法律责任承担。

注册资金认缴到位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可自主约定。确定认缴期限要谨慎,过短易出资违约担责,过长会影响公司信誉。公司破产或清算时,出资义务加速到期,股东需结合实际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