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
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
户口本等;如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
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电脑咨询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如当事人名称在诉争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
借条、
欠条、还款
承诺书等。需注意的是,如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如赌债等,其
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包括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等。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包括本金金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计算方式等。
民间借贷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
5、证明存在抵押、担保的证据:设定抵押的民间借贷,如设定抵押涉及到不动产,需提供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证明。有担保人的,需提供担保人出具的担保合同,或具有担保人签字的借条、借据。
6、证明诉讼时效的证据: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
债权人可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三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为延长诉讼时效,可在借条约定还款期限届满三年或提出还款主张后三年内以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或通过媒体公告的方式以延长诉讼时效。
7、已办理可
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可不经
法院审理,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报告编号:NO.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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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的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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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孙政律师
2018.11.22
127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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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告主张其为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而被告否认其为法定继承人时,应由原告负举证责任。在双方因是否放弃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于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的,视为接受继承,故应由被告对原告表示放弃继承权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顾斌律师
2022.09.21
19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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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
孙政律师
2018.12.14
123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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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是行政诉讼法对被告举证责任范围的规定。
孙政律师
2018.12.18
1116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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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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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民间借贷诉讼需要原告先举证。原告作为诉讼活动的发起人,加之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所以原告应当先提供民间借贷关系确实发生的证据材料,此外还应当提供被告即借款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法院根据原告提交的这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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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举证责任:《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一款;“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法院举证责任:“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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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