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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约定试用期期限

2020.09.23 劳动纠纷 1259人浏览举报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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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曼云律师
邹曼云律师
浙江浙信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温州
综评4.8 帮助349人获好评数5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

擅长: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劳动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律师简介 邹曼云律师,2015年毕业于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法学系;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事务,2018年12月取得律师执业证后,每年办理五十多件民商事案件,并且大多数获得胜诉;现为浙江浙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至今,经验丰富,如有法律需求,欢迎来电进行咨询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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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曼云

浙江浙信律师事务所

邹曼云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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